本帖最后由 社区编辑 于 2019-8-2 23:43 编辑
炎炎夏日,期盼每天都能来场雷阵雨,可以降降温,可对于家住景馨花园的市民华女士(化名)可不喜欢下雨天,因为一下雨她家就遭殃。
近日,华女士称已经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房屋屋顶漏雨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修缮,那究竟是物业不作为?还是其他情况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情况。
 房屋漏水严重
华女士家住在景馨花园北区某幢六楼,因为考虑到是复式楼,使用面积比较大,所以当时毫不犹豫地就购买了。2010的时候她住进了新房,可是到了2013年的时候房屋屋顶就出现霉变和渗水的情况。
为此华女士也想过找专业人士来修复屋顶,但是整栋楼住户家的太阳能热水器都安装在房顶上。万一在维修的时候弄坏了别人家的热水器,会很麻烦,于是就希望物业能出面帮忙协调。
据华女士称,她反映后,物业也上门拍了照片,但是房屋漏雨问题却迟迟不能得到解决,这一等就是6、7年。
而让华女士一家无奈的是,今年她家的房子漏水现象更加严重,下雨天固然不谈,现在就连天好,也时不时的有水往屋里渗漏,华女士也希望小区物业能尽快帮忙修复屋顶。
 物业:并非我们不作为
为此,小区物业某经理称,华女士家漏水的情况,他们也知道,已经存在好多年了,而且小区内每一户存在的问题他们都有登记,但是目前小区物业没有过多的资金去修缮,只能依靠公共维修基金才能落实修缮。 而该物业经理又称,小区自去年12月业委会到期后,新一届这半年来一直没有选举,所以物业的维修才迟迟不能实施。目前多方都在积极协调尽快成立新的业委会,估计还要在等几月,到时候小区内像华女士家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我们说根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确实有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是华女士家房屋问题已经存在很多年,之前有业委会的时候为什么物业没有积极处理?其次在《办法》中也指出小区内没有成立业委会但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维修工程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须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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