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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袭警罪正式入刑 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 z, }+ v( w* u+ U w1 q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 视法律如儿戏 公然挑衅警察的权威 近日 靖江一男子因“袭警”被逮捕 成了“袭警罪”入刑以来靖江以身试法“第一人” “他们是假警察,快报警!” 4月2日,在靖江某售楼处门口,葛某向工友颜某等人大声地呼救,路过围观人群的颜某听到呼救后却犹豫了起来,到底要不要出手相救呢? 然而,一切都是葛某在“贼喊捉贼”。原来,早前葛某被浙江警方列为上网追逃人员,事发当天,靖江 ** 民警在一处工地附近锁定了葛某的位置,决定对其实施抓捕行动。 为方便抓捕,3位民警着便衣蹲守葛某。抓捕期间,葛某因害怕被警方带走,通过踢踹、拉扯、击打等方式攻击民警,妄图逃避法律制裁。期间,尽管民警多次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葛某不仅不予理睬,还向围观群众呼救,声称3人是假民警以混淆视听。 颜某与葛某平时相熟,感觉葛某不像是犯事的人,于是他在犹豫后选择了报警,并上前帮助葛某。直到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到达现场,颜某才发现自己其实是被葛某所“蒙骗”。 靖江发生的首例袭警案
1 Z0 @3 e+ ]; i7 j 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靖江发生的首例袭警案,靖江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派员利用休息日及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人员规范、合法收集、固定证据。 4月9日, ** 机关以葛某涉嫌袭警罪提请审查逮捕,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严审细查,对全案证据逐一梳理核查,对案件性质分析研判,强化释法说理,促成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4月13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对葛某以袭警罪依法批准逮捕。 新 法 速 递 为切实保障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国家正常管理秩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 ** 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正式入刑。 人民警察作为人民群众的“守护神”,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的群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 ** 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就有1.4万余名民警英勇牺牲。 袭警罪正式入刑,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工作的大力肯定和支持,也充分彰显了法治的权威性,标志着国家在保障民警执法权益、依法履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方面,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从来没有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切不要让“守护神”流血再流泪。 来源:靖江检察明霞窗口、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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