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学学历却不务正业,冒充警察骗色骗财,而且是招摇撞骗惯犯。日前,靖江这名男子再次被靖江法院判刑。 靖江男子罗三大学毕业后曾在某单位工作过,辞职后混迹社会,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9月20日被靖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6年又因冒充法院法警招摇撞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2019年5月20日出狱。近6年的牢狱生涯并未让罗三改邪归正。 2019年7月,罗三用App预约了一辆汽车出行,下车时加女司机的微信,随后频繁通过微信找该女子闲聊。一开始该女子并不理睬他,但是罗三持续表达爱意,并自称是江苏某市 ** 局的刑侦民警,准备调回靖江,父亲是某船厂办公室主任,母亲为银行信贷科人员。女子坦言自己离异,带着一个孩子,罗三说他不介意,时常约女子喝咖啡、看电影。女子被他的“真诚”打动,同意与其交往。一个月后,罗三租下某小区的一套房,跟女子说是自己父母的房子,二人开始同居生活。 为了让女子更加信任自己,罗三偷偷在网上购置了警服、肩章、警号牌等物品提前放在出租房内,并且经常穿着警服出现在女子面前,他甚至还从网上购买了水晶奖杯,谎称自己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警察。
同居期间,取得女子信任的罗三开始以亲戚生病要随礼、工作要送礼等为借口,骗得女子人民币7000元;利用借女子手机之机或盗用女子手机,在女子支付宝花呗、借呗及美团上借款,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转至自己微信、支付宝账户等手段,窃得女子人民币40900元。 直至2019年年底,声称一直在为工作调动四处奔走的罗三拿回了一张号码为1XXXXX的新警号牌,然而女子却因此心生怀疑:“工作还没调动成功,为何先有新警号牌了?”随后,女子请朋友“访访”1XXXXX警员信息,朋友带来的消息不啻晴天霹雳:持有该警号的警员,根本不是罗三本人。女子惊慌失措报警,称自己被冒充警察的罗三骗了钱,并将罗三证明其警察身份的警服、肩章、警号牌等物件一并带到派出所。当晚9时许,民警一举抓获刚进家门的罗三。
面对铁证,罗三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事实。罗三交代,他骗女友自己每天开车在工作地和靖江之间往返、汽车停在父母另一处房产车位,实际上他根本没有汽车,每天到了上班时刻便出门溜达闲逛。从父母、爷爷和女友处得到的钱款均被他用于吃喝玩乐而挥霍殆尽。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罗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应依法处罚。罗三犯有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罗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罗三认罪认罚,靖江法院判决罗三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罗三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7900元,发还被害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靖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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