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 ** 局成功捣毁一冒充“国”字号协会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现场查获大量伪造的证书、聘书、奖章,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天降喜讯,老先生被“破格”聘为美术学院客座教授 今年9月7日,78岁的汤老先生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市 ** 局城东派出所报警。 汤老先生向民警反映,自己是一名书法爱好者,平时就喜欢写写画画。在7月份的时候,他接到一个自称是某国字号协会工作人员“张静”打来的电话,说在网上看到汤老先生的作品写得不错,可以破格让他成为协会会员,并希望聘请汤老先生为某国国立高等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同时将他的相关作品编撰到学院教材中。对方的花言巧语让汤老先生听得十分高兴,两人相谈甚欢。几轮交流之后,对方称,走流程审批到获得聘书只要交纳5200元,证书和聘书可以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给汤老先生,收到聘书时再直接付款。汤老先生信以为真,于9月6日收到聘书后就向对方支付了5200元。 到了晚上,一家人聚餐时,汤老先生将红色的聘书、金色的奖牌自豪地向大家展示。本以为大家都会为自己高兴,可心细的女儿却拿着聘书、奖牌仔细地看了再看,总感觉哪儿不对劲。第二天一早,女儿便拨通了该协会的官方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郑重地告诉她,其父亲并不是会员,也没有向汤老先生寄过聘书,汤老先生收到的聘书应该是假的。女儿将真相告诉了汤老先生,汤老先生这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立即报警。
上当受骗,一张聘书、一块奖牌牵出一整个诈骗团伙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一方面对汤老先生收到的聘书、奖牌进行鉴定,一方面根据汤老先生提供的快递单号进行查询。很快,泰州市 ** 局物证鉴定所得出结论,汤老先生收到的所有资料、文件均属是假货。同时办案民警也查询到,快递寄件人和收款人为同一人韩某(男,34岁,河北保定人)。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联系受害人、发布虚假消息、制作假冒聘书的并不止韩某一人,这背后是一个分工明确、结构严整的诈骗团伙。
雷霆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 经过2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已摸清该诈骗团伙的架构和实际地址。11月初,市 ** 局组织40余名精干警力,分为两组同时出击,在北方某省的两地同时收网,抓获韩某、刘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1人。 “我们一进入该团伙的办公场所,就看到办公桌、货架、地面上摆放着不计其数已经制作完成的假会员证、假聘书、假奖牌,五花八门、各种材质的制假道具堆满了整个屋子。直至被抓,骗子还在拨打着诈骗电话,往外邮寄各种假冒的证书。”办案民警说。经过清点,警方扣押各类假冒证件、聘书、奖杯、奖牌上千个,冻结诈骗资金103万元。
公司化运作,诈骗团伙专挑离退休老年书法爱好者“下手” 审讯室内,韩某、刘某等人对冒充“国”字号协会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个诈骗团伙分工明确,有专门收集文艺爱好者信息的‘收集员’,有冒充协会工作人员的‘联络员’,有专业制作假冒证件、证书、奖牌的‘制假员’,有专门负责对外邮寄快递的‘发货员’,还有汇总诈骗受害人人数、诈骗金额的‘统计员’。”办案民警说,“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团伙施行公司化运作,流水线作业,诈骗所得的钱财由负责人韩某统一进行管理和分配,按照经理、组长、业务员三个级别进行分赃。” 经查,该诈骗团伙专挑离退休老同志相关文艺爱好者实施诈骗,他们安排专人在互联网上搜寻老年文艺爱好者投稿参赛信息,后由所谓的“业务员”冒充协会工作人员身份主动贴靠,谎称受害人的文艺作品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可以帮助其加入某“国际”、“国字”号协会成为会员,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利用颁发证书的方式收取费用实施诈骗。 等受害人“上钩”后,骗子又谎称和某国国立高等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交好,只要受害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即可获得高等学府的客座教授资格。要想获得国字号协会会员、高等学府客座教授称号,需要满足相当严苛的条件,而如今骗子开出如此便利的条件,全国范围内上当受骗的老年书法爱好者不在少数。经过初步整理,警方发现自今年以来,已有1500余名受害人被骗,累计诈骗金额共计400余万元。 目前,韩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市 ** 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资格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试行) (中国书协七届四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规定,为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入会条件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一次;“全国专项届展”入展二次(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 2、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3、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取得规定名次一次(2010年前为获奖),可作为一次入会条件,同时须另在“全国专项届展”或在“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一次,方具备入会申报资格。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取得“全国专项届展”或获“全国性展览”规定名次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在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五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评定。 4、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认定。 5、论文或专著合作作者申报的,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含新闻)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且其书法创作或书法论文、专著具备一次入会条件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四、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申报时仍在职在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驻会)以上的组织工作任职5年以上。 2、中国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以上。 五、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团体会员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入会条件细则的,不得上报。各团体会员应按通知要求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组联部,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六、依据中国文联函[2001]021号文件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按本细则严格审批,适时在中国书法家协会官网上公布结果,并向主席团通报。 七、本细则经中国书协七届四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有与此细则不一致的,应以此为准。 八、本细则解释权属中国书法家协会。
来源:靖江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