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靖江市 ** 局交警大队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8月份以来, 市 ** 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 ** 机关统一部署,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整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共开展16次专项整治行动,查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11528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3147起,无牌假牌套牌挪用号牌外牌的542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445起,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542起,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123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力地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具体做法是: 一、创新“联动+自治+共建”源头监管模式,破解管理合力弱难题。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与市场监督管理、工商等部门建立常态长效协作机制,对全市电动车销售商开展联合检查24次,重点检查是否违规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车、是否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切实管住源头,共查处违规销售企业3家;开展“警企恳谈”4次,每月向快递、外卖企业抄送快递员、外卖骑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和处罚惩戒,促使相关员工提高交通守法率。  二、创新“科技+整治+劝导”路面管理模式,破解交通秩序乱难题。积极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在重点路口安装了16套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全天候抓拍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上下学、上下班电动车出行高峰,以学校、客运站、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路面管控;举行“文明出行、靖盔有你”“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安全头盔500顶。积极发动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30余次。  三、创新“ ** 光+体验+服务”宣传教育模式,破解安全意识差难题。在电动自行车流量大、闯红灯多发的人民路与江平路、人民路与中洲路路口安装使用非机动车闯红灯警示装置,语音提醒不闯红灯、不越线;利用交通安全体验馆和9个新型岗亭设立交通安全现场教育站,组织800余名违法电动车驾驶人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法律法规、体验交通劝导,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自觉摒弃陋习,文明交通出行;积极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目前已设立了4个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持续抓好路面管控、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加大整治力度,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提问环节  Q:驾驶电动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A: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由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首次处罚二十元,驾乘人员再次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罚五十元。 Q: 非标和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区别?如何办理登记上牌? A:一、新国标电动车查验标准 符合强制性品牌(CCC认证);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车速达到15km/h时连续发出提示音;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动车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具有脚踏功能;整车高度小于等于1.100mm,车体宽度小于等于450mm,鞍座长度小于等于350mm。 二、登记上牌需要的流程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对符合登记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通过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生成电子行驶证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主查询,并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网点 车管所、各中队。 电动车带牌销售点:爱玛电动车商行、新日电动车商行、雅迪电动车商行、绿源电动车商行。凡是符合相关销售资格的电动车经销商都可以到所属的辖区中队申请带牌销售。针对非机动车较多的单位,车管所将组织人员利用周末等时间上门服务。 靖江日报、靖江电视台、今靖江、微靖江、新靖江、靖江社区等本地媒体与自媒体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靖江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