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 部为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整顿网上秩序,进一步营造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开展了“净网2020”专项行动,各地 ** 部门积极响应,全力推进“净网2020”有序进行。但仍有群众,因为“好玩”,触及法律底线。近日,在靖江市新桥镇工作的熊某就因为自己不当言行,“收获”了一张行政处罚通知书。 6月30日,靖江市局新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男子熊某使用微信在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经查,熊某的行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遂传唤其至新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6月19日上午8时,熊某在靖江市新桥镇某公司员工宿舍内,在一个群名为“新闻爱好者15D”的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了一张图片,他觉得“很有意思”,于是复制转发至另一个名为“(符号花瓣)狐狸不是妖(符号苹果)”的微信群中,引起该群内网友“热聊”。随后,又在该群中发表了其他不当言论。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随手转发的“有意思”的图片和“无心”言论的事实,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熊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写下认错书。 但依据《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第五项,第二条规定,熊某因使用微信在微信群聊中转发涉及国家领导人的不当言论,警方决定对熊某处以警告。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坚守法律底线。 来源:中国江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