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 备受期待的 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建设工程 近日 靖江市人民 ** 发布了 工程建设用地的 《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公告如下 
靖江市人民 ** 文件 靖征补告(2020)9号 **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市人民 ** 组织实施京沪高速靖江北互通工程项目,被征收的土地位于马桥镇。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市人民 ** 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 ** 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方案》的相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马桥镇福兴村皮匠组、十王组、徐家组;侯河村八圩组、二圩组、商家组、于家组;集福村湾斗组、小东组,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该块土地现状为集体土地;总面积15.1359公顷,其中:农用地11.9023公顷(耕地7.7335公顷)、建设用地2.8179公顷、未利用地0.4157公顷。 三、征收土地的目的
 该项目用地为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类情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补偿标准
 1、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省 ** 关于公布江苏省 ** 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规定,靖江市为三类地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见下表: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靖江市 ** 补偿和被 ** 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靖政规(2016)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实有地上附着物(不含农村村民住宅)进行补偿。 3、农村村民住宅的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该地块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由相关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测算补偿。 4、青苗补偿标准:按《实施办法》的相关标准【1.35万元/公顷(仅耕地)】进行补偿。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为231人,其中:19名16周岁以下年龄段的被 ** 农民按本市当年度安置朴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相关费用,不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12名16周岁以上年龄段的被 ** 农民按省 ** 93号令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纳入靖江市被 ** 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听取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期为30日。 2、超过半数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 ** 授权委托的职能部门(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相关职能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召开听证会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听证会,并在会后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方案》报市人民 ** 重新审批、公告。 3、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办理 ** 朴偿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禁,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 ** 补登记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注销土地证书。 4、《方案》公告期结束且无异议的,经市人民 ** 审批同意后,有关部门将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 ** 补偿安置协议;涉及房屋征收的,有关部门将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 2020年7月14日 京沪高速靖江北互通工程项目征收土地情况汇总表
京沪高速公路广靖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五纵九横五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北接宁通高速公路,向南通过江阴长江大桥接锡澄高速公路,自北向南穿越靖江全境,靖江段里程约18公里。其中,在靖江及周边范围内,沿线自北向南已有广陵互通、靖江互通及靖江南互通,但靖江市域北部并无互通。自此从新江平路开通之后,悬而未决的靖江北高速互通出口,终于敲定!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用地勘测定界图靖江北互通项目位于江阴大桥、规划张靖过江通道的功能区域,京沪高速公路与国道345交叉处。工程总占地约389.9亩,项目总投资约34326万元,拟建设A+A型双喇叭形式,单车道路基宽度9米,双车道路基宽度16.5米,设置1处4进7出匝道收费站。 (网络图) 未来靖江北互通的增设能够有效优化过江通道的接线条件,引导一部分京沪高速、盐靖高速上原本需要利用江阴大桥过江的交通量转至利用张靖大桥过江。往东也可通过沈海高速沟通苏通大桥,同样起到分流过江交通的作用。 因此,本项目能够分流部分江阴大桥的交通量,缓解过境交通对靖江城市内部交通压力,引导南下过江交通流合理分布,增强长江南北两侧的沟通交流,满足跨江联动发展的需求。对提升靖江苏中枢纽区位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期待靖江北互通早日建成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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