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在即 网吧专项检查如火如荼 不文明养犬整治势在必行 ** 人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加速 冲刺创建“最后一米” ▿

多家网吧关停整治 近日,市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爱国率队对全市网吧开展集中检查。
在对某网吧检查时,民警发现地上有烟头,民警随即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了吸烟男子,并依法对其进行教育。 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吸烟人员及时予以制止、教育,对有吸烟现象却不及时劝阻的网吧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责令关停2家因巡查不力、未制止上网人员吸烟行为的网吧。
法律速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法律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由 ** 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网吧内吸烟影响环境卫生,同时会造成安全隐患。网吧业主和上网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打造一个无烟的文明环境,还市民一个清朗、明净的上网场所,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7月11日10点,民警在人民路与新洲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只未拴绳的草狗正在路上“自由行走”。民警和专业养犬人士立即上前捕获这只草狗。在教育警告养犬户时,民警发现这名养犬户已不是第一次被警告。 “这名违法行为人在明知携犬出户需使用牵引带牵引的情况下,仍不使用牵引带牵引其家中草狗外出,这种行为已违反了《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市 ** 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承志说。根据《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警方依法对其罚款100元,这也是我市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张承志说,在整治行动中,民警针对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居民进行教育警告,认领爱犬的养犬户还会写下承诺书。为巩固整治效果,治安部门将针对前期因不文明养犬被警告处罚或不履行承诺的养犬户进行回头看,如此类养犬户仍不文明饲养宠物,将一律依法给予处罚。
法律速递: 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对以下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50元至500元的罚款规定: ①携犬出户不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小孩; ②携犬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期、不主动避让他人; ③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④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⑤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粪便。
来源:靖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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