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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通告:8月1日起!全市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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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15: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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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1日起,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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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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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拼装、改装、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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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驾乘年龄作出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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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骑行电动自行车不能做“低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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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规则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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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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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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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

泰州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从严查处!


8月1日起,

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将被依法处以最高50元罚款!



泰州市人民 **
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依法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一、2020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二、违反本通告的,由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戴头盔,只需要一个理由
保护生命安全!
通过一组对比
看看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未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
未佩戴安全头盔与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
所以,骑行的你
安全头盔准备好了吗?
为了你的出行安全,
蜀黍会在各大路口等你哦~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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