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铭、王世军等26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由靖江市 ** 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魏金铭、王世军等26人提起公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金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王世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均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力鸥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情节严重,被告人祝星、余盈、郑少君、季雨雯、张晓玲、丛雨欣、郑佳音、强珊珊、曹凌蓉、蒙卫丽、陈瑶、薛珊珊、成小凡、邓莲莲、肖慧娟、王路程、崔美霞、杨奇、卢佳文、宋建、张昊燃、马曌莹单独或结伙,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均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靖江检察明霞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