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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部署这一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为期百日,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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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18: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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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 ** 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化工行业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摸排违法违规“小化工”情况,真正把底数摸清,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并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小化工”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市违法违规“小化工”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5日至6月底):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及村(社区)发挥基础网格作用对“小化工”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

对镇街(园区)、村(社区)排查出的疑似“小化工”企业由市工信部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甄别。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各镇人民 ** (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次排查和整治结果(具体见附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安委办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份):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排查整治结果进行验收抽查。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所述“小化工”包括: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具有生产装置(设备)、从事化工生产的以及专业从事化学品储存、经营的企业(个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是指:贮存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的企业或场所。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及村(社区)要根据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化工和疑似化工市场主体清单,以及供电部门提供的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企逐户“过筛子”。主要是全面排查“四个方面”、彻底查清“六个有没有”。

“四个方面”是指:

(一)未按照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二)非化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销售的;

(三)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四)未经批准擅自贮存、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的企业(场所)和非法加油点。

“六个有没有”是指:

(一)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二)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三)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四)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五)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六)查清辖区内有没有非法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的企业(场所)和非法加油点,特别是擅自从事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拆解的废品收购站点。

三、工作措施

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要建立排查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从严从快果断处置,做到“三个立即”“四个彻底”。

“三个立即”是指: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非法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的企业(场所)和非法加油点要立即取缔。

“四个彻底”是指: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 ** 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召集人,分管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的市 ** 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 ** 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要参照市级部署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承担具体落实的责任。要落实村(社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采取“以村居保镇街,以镇街保市”的方式,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市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近期将把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深入镇村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发动。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及村(社区)要广泛深入进行宣传,讲清违法违规“小化工”和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的严重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掀起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浓厚氛围。市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84929200,12350。

(四)强化追责问责。在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违法违规“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也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及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排查责任,及时发现并彻底整治问题。如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在省、泰州市级验收抽查中仍被发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强化长效监管。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依法依规经营并安全可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昨日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
向社会公布了违法违规百日“小化工”
专项整治行动
省及各设区市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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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江应急管理、泰州微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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