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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通报(15 )
5 t: d, \7 S' B& y2月10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确诊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靖江市病例。新增1例治愈出院病例,为姜堰区病例。
$ _9 i# [. l9 f$ N# t+ @1 z患者,女,65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胜利街。患者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居家自服药品。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 d2 X3 Q! }9 }1 Z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 r9 o0 I7 G9 o [出院病例,女,37岁,现居住在姜堰城区。1月26日因发热、咳嗽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9日下午治愈出院。
V L' u% V, `截至2月9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31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9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3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治愈出院病例靖江市1例,姜堰区4例。
( L- D4 ?( z% {$ Q$ a5 Q5 n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H6 s7 \, b9 o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 V* \7 k6 P3 D' S 2月10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 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靖江市病例。现将其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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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8 X& ^$ C+ q2 j患者,女,65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胜利街。8 X6 L6 _9 i- ~# d
1月15—28日未外出。20日、25日在家中与亲戚聚餐。29日出现发热症状,居家自服药品。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 o; q! G: e2 B! y% p
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对已追踪到的 23位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请可能接触者主动做好紧急防护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 ]% |. v( [8 }1 F, w7 F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的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 }! Z2 i; D' z; c4 X- V! h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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