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单位员工餐饮安全保障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员工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变供餐方式。原则上不得在食堂集中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确需在食堂就餐的,应实行分批制作、错峰错时、分散就餐等措施(就餐座位间隔1.5米以上)。 二、强化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午晚检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 三、保证环境卫生。对食堂、团餐配送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加工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每餐次前,要按市卫生健康委《日常环境清洁及预防性消毒指南》提示要求,对场所和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工和就餐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严禁使用 ** 空调。 四、把控原料安全。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不得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糕点类等食品。 五、规范操作行为。保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按规定做好每餐次食品成品的留样工作。 六、加强供餐管理。采取分餐配送的,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备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取餐方式可采用自取和约定时间地点送达的方式,实行“不接触送餐”,保温周转箱要及时清洗消毒。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靖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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