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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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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1 16: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社区编辑 于 2020-1-31 16:53 编辑

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以及《泰州市人民政 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暂停市车管所本部、汽车城、塘湾、城东、高港车管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全市各考场、各县(市、区)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警保、警银、警邮代办点等车驾管业务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已经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tzs.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车管所会与您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以及考试业务。

  四、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五、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及时另行公告。

温馨提示
  近期需要办理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tzs.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办理。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请拨打0523-86326815进行电话咨询,考试业务拨打0523-86905279进行电话咨询。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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