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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无小事。近期,靖江相关部门针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查处多起典型安全隐患,开出多张罚单,值得所有人警惕。 
靖江市消防救援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江苏*城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检查发现该单位十二层末端压力值为零,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4.0.5.3条“系统水力计算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大于或等于0.05MPa”的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靖江市消防救援局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靖江市消防救援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靖江市红*椒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8.2.1 条“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靖江市消防救援局拟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靖江市应急管理局对靖江市*宇漂染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北侧两处疏散通道不畅通,存放有推车和原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靖江市华宇漂染纺织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靖江市应急管理局拟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车间主任分别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隐患零容忍,违规必究必罚。此次涉事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均被依法处罚,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消防安全没有侥幸,更没有捷径。 在此提醒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扛起主体责任,定期巡检维护消防设施、配齐安全器材、清空生命通道,杜绝各类消防隐患。也呼吁广大市民,日常多留意身边厂房、商铺的消防情况,发现通道堵塞、设施损坏等隐患及时反馈,人人参与消防,共同筑牢靖江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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