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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平台公布一则环保处罚信息:靖江某食品有限公司因水污染应急处置不到位,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1.72 万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事情起因,该企业在疏通下水管道作业时,不慎碰坏管道。事故发生后,企业没有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隔离防控措施,直接导致水污染物流入水体,同时也没有按要求,及时向属地**或是生态环境部门上报险情。 
《水污染防治法》有着明确要求,一旦发生或者有可能引发水污染事故,企业必须立刻启动应急方案,先采取围挡、截污这类隔离措施,阻止污染物持续入河,还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别等污染物进了水体、造成环境影响才重视。污水一旦外泄,后续治理、生态修复的成本,往往远高于前期应急处置的投入;而迟报、不报、不落实应急管控,本身就属于明确的环境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 尤其是食品加工类企业,生产废水含有有机物等污染物,一旦直排入水体,极易造成水质恶化,影响河道水环境。日常维护管网、开展疏通作业前,就要提前预判风险,备好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泄漏,核心就两步:先控污截流,再及时上报,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水环境守护,靠的就是每家企业绷紧安全弦。这次的案例也是一次警示:突发环境事件没有 “小事”,规范落实应急处置流程、及时上报险情,既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也是守住靖江水环境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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