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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农村危旧房翻建,邻里签字是“硬性条件”?最新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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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本文中内容综合自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文章内容仅对信息进行客观转述、正向解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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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了几十年的老宅子年久失修,墙体开裂、屋顶漏雨,妥妥的危旧房,想要翻修重建,又担心摸不清审批门路,又或者被卡在某个环节。之前就有靖江村民,乡下老宅经鉴定属于危房,满心打算原址重建,结果大半年时间来回奔走,偏偏卡在最后一步缺少邻居签字,导致翻建审批长期搁置。近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农村危旧房翻建审批工作指引》,关于相邻权利人意见征集等这类高频关注问题,文件给出了清晰、可落地的操作准则。 ScreenShot_2026-07-31_110711_117.png
在以往实操中,部分区域简单将邻居签字作为审批硬性前置门槛,只要有邻里不同意,整项翻建流程直接停滞,哪怕房屋已经判定为危房也无法推进。而此次指引文件中明确,在村组公示、前期审查环节虽然仍需要依法征求相邻权益人的意见,初衷是避免翻建后影响周边住户合法权益,但并不等同于 “必须邻居签字才能审批通过”。
审批部门会结合村庄规划、房屋原址建设范围、建筑设计方案,对照法律法规与建设技术规范,客观研判翻建方案是否会对邻里造成实质性影响,只要规划合规、建设方案不会侵害相邻方合法利益,主管部门依旧可以依规作出审批。
当然,政策放宽不等于可以无视邻里关系,新规依旧要求村级组织在初审阶段做好前置审查工作,尽可能化解潜在矛盾。整个审批全程保留村内公示环节,给邻里提出异议的合理窗口期,既守住了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也杜绝了恶意拒签阻碍危房改造、影响群众住房安全的不合理现象。
除了邻里意见这块核心调整,整套翻建审批流程也做了优化,从住户向村里提交书面申请,到村组讨论、七日公示,再到乡镇街道一窗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审联办,最后核发宅基地批准书与规划许可证,全程实行部门内部流转办理,不用村民多头跑各个单位盖章。同时文件也划定了建房选址红线,原址翻建优先、搬迁撤并村庄仅保障基本居住改造、生态管控区域严守保护要求,用制度化条款堵住以往审批弹性过大的漏洞。
说到底,农村危旧房翻建是关乎人身安全的民生大事,此次这份统一指引最大的进步,就是把邻里意见从 “硬门槛” 回归到 “合法权益核查参考项”,既兼顾乡风邻里和谐,又不让危房住户因无端阻滞无法修缮房屋。
最后提醒靖江有计划老宅重建的乡亲,动工前先到村委会核对宅基地资格与房屋鉴定材料,配合做好前期邻里沟通,依托新规走完整合规审批流程,既能顺利完成危房改造,也能最大程度避免后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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