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前公示 靖江市东兴镇城镇开发边界内 (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 《靖江市东兴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靖江市东兴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图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4日至自2026年3月6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2、邮寄地址:靖江市东兴镇人民**,邮政编码为214533。(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靖江市东兴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东兴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单元编号为3212820401,总面积208.51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 (4)《**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7)《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9)《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10)《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1)《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 3、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 立足东兴镇发展实际,衔接上位规划对东兴镇的定位和要求,依托区位交通优势及产业基础,融入靖江市域沿江发展第一板块,将东兴镇打造成为区域协同发展先导区,沿江现代产业强镇。 4、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 规划布局居住用地95.48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76.75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37公顷,农村宅基地1.33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6.0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62公顷。其中机关团体用地4.28公顷,文化用地0.73公顷,教育用地7.19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77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65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73公顷。其中商业用地2.74公顷,商务金融用地1.81公顷,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18公顷。 (4)产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2.44公顷,仓储用地2.52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2.82公顷。其中,公路用地22.0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8.8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96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16公顷。其中,排水用地0.03公顷,水工设施用地0.13公顷。 (7)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6.7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3.57公顷,防护绿地12.60公顷,广场用地0.53公顷。 (8)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3.53公顷。 5、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四横两纵”主干路网,“四横”为356省道镇区段、公新公路、振兴路、文昌路;“两纵”为232省道镇区段、东兴大道。 规划形成“四横两纵”次干路网,“四横”为纬一路、兴民路、兴东路、纬二路;“两纵”为上五圩港东路、东兴路。 二、图纸(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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