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684|回复: 0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5〕8号

[复制链接]

9340

主题

9345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0660
发表于 2025-2-28 08: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社区编辑 于 2025-2-28 08:31 编辑
8 v* P9 ]. D2 ?2 ~; n( s7 r
3 B$ [- v8 ^1 M! D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5〕8号
; Y, m; T6 S% b' g5 B3 D1 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 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8 Z1 A$ Q9 F- n( [3 t
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柏一村一组、三组,广福村东三组、二组、五组、西三组、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0 C3 O0 D& D6 ^& E9 I! s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
0 N8 q: N4 }8 y4 ]0 o! u四、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市政 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 l" v! a$ i/ s5 A
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特此公告。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640.png
, H) j( I9 a/ Z8 G- J7 X
靖江市人民政 府
+ A) M0 C- A. g2 H; E% B$ d2025年2月24日) A2 ]+ S- P" z5 r7 v9 T5 b
+ a% O6 y9 B4 a, v6 P& m' 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5-8-24 19:06 , Processed in 0.016585 second(s), 8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