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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5〕8号
. J9 r) V( D+ R/ g2 F1 Z" w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 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 \1 |0 X% Q* `1 n- Q4 S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柏一村一组、三组,广福村东三组、二组、五组、西三组、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 Q1 c! C3 r B% w) t2 @7 J三、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
( j6 k" ^' n6 Y- h' X& `7 `四、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市政 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 C- k6 n! O3 r; M. F& J! T) Q, U
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特此公告。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9 i3 @, z3 v% w+ `6 s靖江市人民政 府
! ]! x# T0 E; Z6 c2025年2月24日) V; C1 T7 G3 Q: U/ B- j*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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