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795|回复: 0

范围公布!靖江这些地方要拆迁了!

[复制链接]

9588

主题

9593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1552
发表于 2025-1-14 13: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靖江市人民**
发布最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靖江马桥、新桥、靖城多个村组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1号
0 i! N; _8 |6 X, R* m- M
( c' E8 {0 i0 w& t  h6 ]/ \
) P( N, U. h) ~2 Z. 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马桥镇镇集体,马桥镇幸福村村集体、曹家组、高家组、三圩组、吴家组、准提庵,迎祥村南羊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O, n# z1 Q: g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u1 e$ J6 j, B

  M. q% L6 I" D8 r3 [; p$ c
$ @! `+ [; |# b# |2 B& C' x2 U  a7 E/ h+ g/ t
. D3 l0 w* w1 @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2号

: L2 m; L& v( M# h9 o% h6 J  W- ^" z3 e( l3 z

6 g$ J4 s# \. C


$ N4 ?$ b% O& g4 x% Q: c! V$ v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鼎新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五组、七组、九组、十二组、十四组,中桥村村集体、八组、十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n1 `5 u  _' n9 y5 ?/ r3 k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b% O6 F+ s( @# h) A
* w& q9 W( ^4 ?  H( @
$ @& t0 ~! B9 I$ M8 g1 {
& I6 p2 g* Q3 u+ x+ n6 L1 ^% M+ N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3 号
6 }! Z9 O! b, w% B

  S& ?2 g8 y' e- E: ^
$ q# b$ p8 T0 G;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新桥镇礼士村二十六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d, M* Z+ q- I  f6 ~! v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e9 B$ y* e* n' Q; M9 g( Q- d% r6 `- R3 t0 D) {9 o

& D, t3 O, b4 _. V
; a3 T% d1 Y/ P3 A9 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6-1-11 21:20 , Processed in 0.016529 second(s), 4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