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马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788|回复: 0

范围公布!靖江这些地方要拆迁了!

[复制链接]

9782

主题

9791

帖子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2368
发表于 2025-1-14 13: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靖江市人民**
发布最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靖江马桥、新桥、靖城多个村组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1号
) s, \9 y  v. A* Q2 |9 a8 v
8 M6 O7 b' m; S. d. R; t

  g4 H) |, N8 X* z! K& 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马桥镇镇集体,马桥镇幸福村村集体、曹家组、高家组、三圩组、吴家组、准提庵,迎祥村南羊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v  I9 k% b. G. _8 T7 T# X1 W/ B3 I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1 i$ O9 Y9 A0 d; o- h2 P' p# Z9 _

3 p' ]% J; b% F
& g' Y; p& l0 d
8 y1 Y. G) r, u6 C3 V# z7 u& X! ^" e% D9 x3 ?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2号
8 n9 @8 s# t6 ^, h' h3 p

' l# k7 e1 Y6 _* e  S# ?* j7 b  \- O6 B


7 x+ c  F2 D7 P' `: z1 a; F, ]' o!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鼎新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五组、七组、九组、十二组、十四组,中桥村村集体、八组、十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9 x7 T& D, f, E. E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 o" A5 S' [4 l  @  d

( `0 t( x1 c0 \. M4 U& q! `* C; s: g" _& q3 c: f
6 q0 g# Z+ o: q2 L) a
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5〕3 号

$ z( Y, a7 G: Z" u: j+ i5 D  F: }5 n/ d5 Z

5 D1 H/ f$ ~: i: N/ k#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新桥镇礼士村二十六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8 M$ F3 A" W' q( x! g* @6 E# H2 [
靖江市人民**
2025年1月8日

2 N; P. g) Z/ o
) P2 H( a  ^8 X* a. |- T3 }5 a8 c: j9 H6 F! d0 m
4 t; s' F9 T7 U8 F"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微马洲 苏ICP备2024147505号-2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6-7-9 18:04 , Processed in 0.019452 second(s), 4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