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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靖江市人民**又发布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靖江7个村组 ▼▼▼ 拟征收土地公告 . h4 {" U1 A# G1 y" a. P0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 j6 p9 f- F! r* M; I* a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孤山镇杨太村小闻东组、小闻西组、闻西组、戏余组、丁家组、陈家组、开基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3 \8 ]# P4 z+ F D; N% z9 \; u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
! d E- r2 A [- M1 P; C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8 Z9 l: D) V. N- E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 L& g$ k* N& m# R% v; r _( A 特此公告。
$ Y9 F" G# v& n6 e$ U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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