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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靖江五部门联合发布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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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6: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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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今年以来,我市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激增,反映问题集中在退费难、机构突然停业关门、教育质量和承诺不一致、诱导消费等。为落实教育部和中消协开展的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营造健康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旅游局联合披露市内外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消费陷阱,发布“平安消费”注意事项,提醒参加校外培训的学员及其家长规避培训的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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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储值优惠吸引人  预付学费难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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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购买课时数越多,每节课的单价就越便宜,是一些机构诱导家长预缴、多缴学费的惯用手法。一旦消费者因课程或培训机构经营出现问题而要求退费时,往往遭遇退费难。

周女士(化名)在市外某钢琴培训机构为孩子报名时,销售人员向周女士表示一次性购买3年课包最划算,平均每节课单价低。最终,周女士于2022年初为孩子购买了3年音乐课程共计3.5万元。今年4月下旬,该机构关门,周女士还剩2.7万元课时未上,面临“钱课两空”。

典型案例二:低价营销花样多  超长预交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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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家长经不住低价的诱导和“轰炸”,提前预交大量费用,不仅加重经济负担,还承担较大风险,一旦培训机构停业或申请破产,将蒙受严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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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化名)等人反映,孩子参加的某校外培训机构每次会以“老生优惠”“老带新享折扣”等名义,要求家长预交下一学年的费用。如果不及时缴纳,培训机构就会以“名额有限,先报先得,再不交钱本班就没有孩子的名额”为说辞施加压力,导致很多家长迫不得已又预交了大笔学费。
典型案例三:格式合同藏陷阱  霸王条款侵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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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可能“暗礁”丛生,暗藏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如“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所有课程将在课程有效期满后自动截止,未结束的课程将自动作废”等,均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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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化名)在某机构购买了50节语言类课程,共9000元,在学习8节课后觉得不合适自家孩子,于是申请退费。培训机构同意按销售协议约定的“已上三分之一以内购买课程节数者,扣除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后,可退还已付费用的70%”退款,只退还了5000余元。
典型案例四:机构倒闭退费难  卷钱跑路易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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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培训机构由于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受疫情影响无法维持经营,出现了倒闭关门的情况,也有一些经营者缺乏诚信经营意识,直接卷款跑路,给消费者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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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化名)于2022年10月在省外某市能量运动馆购买480节篮球培训课,共缴纳19998元。然而截至2022年底,她的孩子仅上30节课后,该机构突然停业关闭,多次协商退费无果。
典型案例五:虚假宣传套路深   “偷梁换柱”差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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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招揽客户,一些培训机构肆意夸大培训效果,对主体资质、师资、课程内容作出虚假宣传。部分培训机构在学员完成报班后玩起“偷梁换柱”的花招,更换授课老师、压缩授课时间、更改授课内容、擅自停课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学习进度,导致课程质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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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化名)将孩子送进某舞蹈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机构负责人承诺邀请“名师”对学生进行辅导。但培训时,张女士却发现上课的并非“名师”,甚至没有职业资格证。
为切实减少消费侵权事件,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一)审慎选择培训机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或以个人名义开展“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违规培训,这类培训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家长朋友提高警惕,自觉**。为方便家长查询,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规范签订服务合同。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支付不得超过5000元,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缴费安全,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四)警惕机构虚假宣传。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和学生“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同时,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擦亮眼睛”,提高消费权利意识、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违规培训,对违规培训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靖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科技局
靖江市文体旅游局
[color=rgba(0, 0, 0, 0.9)]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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