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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近日
% t7 J7 W7 ]6 y) p; E* _" s 靖江市人民**又连发 两则拟征地公告 此次征地主要涉及靖城镇的14个村组 所征地块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 w* {% Z3 `5 z) | T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J5 ], b0 ], S" |4 M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 D* I& U8 a( m6 G& s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五圩村村集体、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六圩村村集体、十九组、二十组,八圩村村集体、二十二组、二十三组、二十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0 d7 L& D! W: S+ o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9 |' w+ ^, D) j$ J( y5 O1 I8 O# Z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答名或善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8 K( l- h/ M8 K# q, W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1 ~+ j' k. U1 E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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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 W- P: w. I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d/ f _! R2 j: e' j4 i%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 r* `" P, e0 F( |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六圩村十二组、十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2 E0 p' Z& `) a! o& u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 a( m3 E I& a6 b) {3 _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M& Q: F e B# p, S7 G( X& Q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k9 b3 J p& f: O6 e6 a5 Q6 T/ H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11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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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江市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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