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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溃!靖江一女子隆鼻不成反致残,索赔60万余元,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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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1 12: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于“颜值”的追求越来越高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
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
但由于市场上的医美机构鱼龙混杂
有的甚至不具备行医资质
从而造成危害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
那么,究竟谁该为美丽“买单”?
近日
靖江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
因美容致残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给出了答案
▼▼▼

事件回顾

靖江一女子小丽(化名)在靖江某化妆品店咨询微整形时,从正在店内办事的江都某化妆品店员工郁某处了解到,可以通过注射玻尿酸进行隆鼻。随后,靖江化妆品店经营者徐某帮助双方谈妥了价格,当天即由郁某在徐某店内为小丽实施鼻部注射玻尿酸行为。但在注射过程中,小丽感到左眼疼痛难忍,眼球运动出现障碍。之后,小丽先后前往靖江市人民医院和北京、上海等地就诊治疗,诊断为左眼继发性视神经萎缩、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等。治疗期间,郁某又为小丽注射溶解酶试图溶解玻尿酸,但未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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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png

(图片来自网络,无文章内容无关)

15.png 郁某认为

向小丽鼻部注射玻尿酸是其个人行为,并非江都化妆品店授权,否认其与该化妆品店存在家庭经营,同时认为小丽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注射前并未审查郁某本人及靖江化妆品店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在经营范围内,因此小丽也存在一定过错。

靖江化妆品店表示

该店仅做护肤和化妆品销售,不做任何整形手术,也未参与郁某给小丽注射玻尿酸的行为,仅仅只是从中建议和帮助商谈价格,并否认与江都化妆品店是合作关系,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color=rgba(0, 0, 0, 0.9)] 16.jpg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

17.jpg
最终靖江法院确定小丽因该起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41.5万余元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由郁某负担60%,靖江化妆品店负担20%小丽自负20%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最后提醒广大爱美人士
如果想要通过医美手段改善容貌
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专业的医疗机构
那医美怎么选才放心?
又有哪些容易踩的坑呢?
下面就来和大家聊一聊
“医美那些事儿”
01
如何辨别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入侵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方面服务的行为。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的医生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02
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危害


一是没有专业的医务人员,缺乏广泛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二是没有相应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三是没有符合条件的无菌手术室,都不符合医疗诊疗的标准,甚至可能造成一些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任何手术都有一定的手术禁忌症,需要事先进行检查和了解,才能避免手术风险。而这些步骤在生活美容院或者一些非法的地点全部都被忽略了,一旦在美容过程中出现手术禁忌症或者意外,可能留下后遗症甚至生命危险。

03
举报**

在做医疗美容前要先留意美容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施手术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如果实施手术的外国医生还需要看其是否取得《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证》。

如已遭遇蒙骗,应将有关病历资料以及药品、器械或假体的相关票据等保留好,及时送到辖区内卫生部门或监督机构举报,如发生侵权事故,也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靖江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卫生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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