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湖南长沙一栋居民自建房 发生倒塌事故 5月3日从湖南长沙 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截至目前已有9人获救,2人遇难
房屋安全,从紧从严! 泰州深刻汲取长沙“4·29” 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 迅速研究制定 《泰州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要求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 全面深入持续推进自建房等
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整治重点
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拉网式、全覆盖的要求,严格落实标准,对本区域内所有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开展大排查。排查整治重点为下列情形: (一)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 (二)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 (三)位于小城镇、城乡结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四)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五)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六)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 ** 、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七)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两违”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八)低洼地块、临河地段、软弱土层上的自建房等既有建筑。 环节步骤
(一)排查推进阶段(2022年5月底前)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地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对本地区、本行业内自建房等既有建筑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督促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各地各部门对包括自建房在内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相关信息及时在“泰州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一案一策”,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动态销号。 (二)隐患整改阶段(2022年6月至8月底前)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既有建筑,要根据风险等级、建筑性质等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对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应当第一时间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C级危房和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等既有建筑,要迅速督促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应当停用的停用到位,应当加固维修的加固维修到位,应当拆除的依法拆除到位。同时,坚决遏制既有建筑隐患增量,在乡镇街道迅速设立既有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申报受理窗口。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底前) 各地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提高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日常管理水平。 有哪些工作要求
思想认识到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认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部署上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排查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责任落实到位。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主动靠前、深入一线,其他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行业监管责任,严肃查处涉及房屋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压紧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使用行为。 督查考核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定期自查。市安委会将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将及时通报、重点督办。 机制建设到位。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定期研究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本质安全。建立健全从市到社区(村)统筹推进的四级管理体系,织密房安监管网络,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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