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靖江市人民 ** 发布
2022年最新拟征收土地1号、2号公告涉及斜桥镇、孤山镇7个村,约57.7472公顷(约866亩)土地 拟征收土地公告-靖拟征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 ** 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 组织实施的卫生事业和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孤山镇常胜村东张组、刘家组、西张组、常胜村集体,杨太村陈家组、范家组,镇南村双西组;斜桥镇丹华村王圣八组、王圣九组、王圣十二组、王圣十三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结束后,市 ** 将于2022年5月1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市 ** 将听取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凌凯;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 **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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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靖拟征告〔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 ** 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 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和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丹华村马一组、马二组、丹华四组、丹华五组、尤家组、王圣一组、王圣六组、王圣七组、王圣八组,五圩村三组、六组、七组,六助村一组,六一村七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结束后,市 ** 将于2022年5月1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市 ** 将听取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凌凯;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 **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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