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 、省和泰州市“双减”工作要求,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7号)的规定,对我市69家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废止),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学科类办学资格。如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我局将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18255。 靖江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注销(废止)办学许可证机构名单 一、申请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二、申请转型的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同时向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申办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经营范围等变更业务)
三、未按要求重新审核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予以废止,不得从事培训活动) 四、原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同时向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申办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经营范围等变更业务) 来源:靖江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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