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 关于全省乡村振兴 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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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表彰先进集体(65个)
涉及泰州的5个兴化市沙沟镇党委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党总支 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党委 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党委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党委 拟表彰先进个人(200名)
涉及泰州的16个
马阳阳(女)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处长、农村社会发展处处长
王 萍(女) 泰州市姜堰区 ** 副区长
毛 冠 泰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
史建伟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匡新华 泰兴市曲霞镇副镇长
刘根新 泰兴市新街镇农业农村局局长
严 凯 靖江市季市镇石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邱改红(女)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委农办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邵国昱 兴化市昌荣镇党委书记
林德安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
周孝平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
周炳庆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子忠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级主任科员
姜庆中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姜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国华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唐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潘明荣 泰兴市姚王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全文如下
经 ** 批准,省委、省 ** 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差额评选、综合评审,确定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龙尚村党委等65个集体、丁鸣鸣等200名个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5)86263185、86263085 传真:(025)8638112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05室 邮政编码:210036
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来源:江苏农业农村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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