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 ** 批准同意,市委、市 ** 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市(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顾洪等250人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等80个集体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23-86886137(兼传真)地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403室邮编:225300
附件: 1.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 2.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候选对象名单 共250名 其中靖江30人名单如下: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候选对象名单(共80个) 其中靖江10个名单如下: 靖江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 靖江市中医院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靖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江市工信局青年党员先锋队 靖江市人民 ** 靖城街道办事处 中共靖江市委滨江新区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来源 | 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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