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 省 ** 关于 泰州部分道路 及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这些土地被开发利用 此次共涉及 姜堰、泰兴、兴化、靖江的 10个乡镇街道 涉及靖江的30个村 土地利用的形式包括: 把集体农用地转为 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把集体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涉及的具体项目和村镇看这里  泰州银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九月十日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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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江苏省人民 ** 关于泰州银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 ** : 靖江市呈报的(靖)地呈字[2020]第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江平村0.39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3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9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96公顷;征收土地0.396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泰州银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靖江市人民 ** 严格依法履行 ** 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 **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 **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 ** 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0年第1批次(18挂)建设用地  九月十日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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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 ** 关于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0年第1批次(18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 F+ r. \2 R' X9 X/ M- y% `靖江市人民 ** : 你市呈报的(靖)地挂呈字[2020]第1号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0年第1批次(18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新桥镇孝化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272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 ** 严格履行 ** 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 **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 **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涉及的泰州其他市区具体村镇如下 ↓↓↓
" e: k/ u$ H; v姜堰  九月十日教师节 ( ~$ ?. S, P( I) u% V-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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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姜堰区二水厂四期扩建工程
' F2 C0 |- ?. W1 F4 G; Q. p* _ 将张甸镇甸头村0.472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46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1 X4 v; r" q* k1 g1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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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r) g6 v$ _5 O& p一、232省道泰兴段工程项目用地(三期) 将广陵镇通靖村,河失镇刘庄村、西荡村、印荡村、印庄村、元仙村,曲霞镇丁桥村、曲霞村、肖榨村、印达村39.063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4.24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广陵镇通靖村,河失镇刘庄村、西荡村、印荡村、印庄村、元仙村,曲霞镇丁桥村、曲霞村、肖榨村、印达村5.313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3.729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二、黄桥气田矿采处理厂迁建工程 将黄桥镇南殷村、翁庄村2.750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42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 G8 a. `7 V2 }
兴化  九月十日教师节 M/ {" w; d+ |6 H6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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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这是一个序号标题 夏天的风 一、兴化市小戚路东延工程0 h; u8 z8 b% u
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0.817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76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0.048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64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二、兴化市旗杆荡路工程 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张皮垛村3.867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5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0.02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858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三、兴化市纬七路工程 将临城街道新姜村3.295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四、兴化市高兴东公路东延工程 将垛田街道杨荡村、张皮垛村,临城街道紫荆河社区6.776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26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张皮垛村、张皮垛村0.653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23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五、兴化市中和路东延工程 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4.711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46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0.036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005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六、泰州竹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将竹泓镇竹一村0.3595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5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七、泰州垛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将垛田街道新徐庄0.239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23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新徐庄0.184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当然,靖江人可能更关心是 ** 补偿,省 ** 也特别说明,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 **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 **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而关于 ** 补偿标准,2去年11月份泰州市 ** 发布了所辖各市(区)最新的 ** 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下拉查看) # C# j p$ L0 o0 p& W }# r0 V
市 ** 关于公布泰州市 所辖各市(区) ** 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各市(区)人民 **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被 ** 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 **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2019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 ** 关于公布江苏省 ** 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规定,我市制定了 ** 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并上报省人民 ** 批准(苏政复〔2020〕9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 ** 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助费用。全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海陵区、高港区、泰州医药高新区为二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500元/人;姜堰区、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为三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人。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泰州市人民 ** 2020年11月2日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微泰州 : }# m' e/ |% k, h+ d- Z$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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