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靖人员
实行闭环管理的通告
为积极做好相关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全体市民生命健康安全,按照防控规定,对国外入境来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靖人员,统一实行“14+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医学观察)的闭环式管理,现就闭环管理“报备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四流程作以下提醒:
一、报备登记 国外入境来靖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靖人员,需在确定来靖日期后,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村(社区)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相关人员行程。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上海空港入境来靖人员。实施“3+1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入境后由上海市组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核酸结果为阴性的,由泰州市安排工作专班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
2.其他省市空港入境来靖人员。入境后在入境地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3.中高风险地区已来靖未满14天的,村(社区)指定专人专车,送至我市集中隔离点(1916设计师酒店,联系电话:0523-84891916,下同)进行集中医学观察,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
4.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等场所必须利用健康码、行程卡、购票信息等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入境及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安排专用车辆将人员转运至我市集中隔离点,至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
三、居家医学观察 1.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隔离期满后,纳入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向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发放“解除集中隔离后健康管理告知书”,继续进行14天居家观察管理,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得外出。
2.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并向村(社区)报告,分别于第3天、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应立即如实报告,在村(社区)医务人员陪同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就诊。
3.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的人员,应在追踪到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开展居家医学观察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结束居家医学观察当日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对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由村(社区)根据要求进行评判,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解除医学观察 市疾控中心会同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评估,符合解除条件者,由市疾控中心为医学观察对象开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单”,观察对象签署“解除医学观察承诺书”,市社会防控组接“解除医学观察通知单”后,通知相关属地解除医学观察。
此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其他低风险地区的来靖人员,如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应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核酸结果出具前应做好个人防护,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靖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来源:靖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