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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靖江有车一族别慌!这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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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8 22: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这两天
靖江很多网友的微信圈
都看到过这个消息


说 ** 部发布最新通告:
8月1日起
车牌绑定驾照
消分(注:应为'销')“实名制”
理由给的也很充分
这样做是为了杜绝黄牛党
治理这种销分乱象
除了不能找黄牛党以外
也不能用家人的驾照代扣分了

baisud.jpg

5日, ** 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辟谣

郑重表示
  此条信息为谣言!
qwqwqw.jpg
buasod.jpg

目前
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
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
无任何新规出台,依然按原规定执行!
肯定很多人会问“原规定”是什么吧?
继续往下看
2018年2月,为了让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更方便,防范“黄牛”非法牟利, ** 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半年后,即2018年8月, ** 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对 ** 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 ** 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主要内容有:

第一,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途径。

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前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将该车辆备案到本人名下。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注:本人名下机动车,注册当并登录 ** 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后会自动关联。)

第二,备案后,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范围。

1、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②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③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不满12分。

2、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可自助处理无记分交通违法,或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第三,备案数量要求。

1、每位驾驶人,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没有累积数量限制。

2、每辆机动车,除车主外,最多可同时被3名驾驶人备案,也没有累积数量限制。(注:如果车主不是 ** 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他的车同样可以备案到其他驾驶人名下。)

来源: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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