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靖江一网友发圈称他在靖江南环花苑某粥铺就餐 点了三样东西 可等他正准备吃的时候 发现三样东西里面 竟然样样都有“虫”事后据该网友称 发现这一情况后
他并没有要求店家额外补偿 也没有像相关部门投诉 但是商家竟然连补送一份新的都不愿意 这着实让网友很寒心   我们说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大于天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总会遇到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有些人认为遇到这类问题维权非常麻烦且耗费人力物力所以有时候就不了了之其实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家所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话,消费者有权利向商家提出赔偿。并且商家应当按照售卖货品价格的十倍进行赔偿,如果货品的价格的十倍不足1000元,也应该按照1000元进行赔偿。 对于消费者来说,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是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对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发粥铺在靖江也算有些年头 小有名气 希望不要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