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可以说是件人生大事 很多人为了装修不惜费时费力 为的就是换来美好的新居环境 然而对于靖江的朱女士却事与愿违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她千挑万选之后 因为家装公司的种种“失误” 延误了她三个多月的工期不说 家装公司冷漠的处事态度更让她失望之极 咋回事呢? 说好的工期75天,却延误了三个月,还错误百出 , s1 D8 x& \2 c3 A0 @
今年的四月份朱女士与我市某知名品牌的装修公司签订了新房装修合同,家装公司承诺75个工作日交付完工,可是等到7月底朱女士准备验收时,却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门的尺寸弄错,导致门至今无法安装;卫生间台盆装了,水龙头却没有,更令朱女士气愤的是原本定的某森品牌地板,也被家装公司搞错,一系列的问题让朱女士感到这家装修公司很不专业。 随后,朱女士联系了家装公司,得到的答复说是他们的设计师下错单了,但是现在设计师已经离职。家装公司虽然承认是由于离职设计师的失误所导致,但给出的赔偿方案让朱女士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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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朱女士称:当时装修公司的施工经理是说赔偿3000元,但是赔偿金支付方式是从尾款中扣除,这点她不能接受因为装修尾款已经不够支付违约金,但她又不想在和他们纠缠,谁知当天到了晚上装修公司老板突然又只同意赔付2000元。 本来就是因为装修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才导致后续的装修无法正常进行,现在装修公司老板电话也不接,原来合同中家装公司当时承诺75个工作日交付完工由于对方的种种失误这个承诺变成了一纸空文,在被延误的三个多月当中,朱女士一直尝试与家装公司进行沟通但对方的态度让朱女士很寒心... 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货不对板"现象的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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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女士反映的情况,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但遭到了拒绝。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朱女士家这种现象的发生呢?之前给朱女士设计方案的设计师他说出了原因: 原来朱女士选购的是他们某款地板,之后她又纠结于到底是注重材料还是品牌,最后她选择了品牌,之后就对她家的地板进行了品牌更换,更换的地板型号也正常提交到了公司,但是后来订单员也离职了,虽然订单交给了公司,却没人来交接订单工作,结果导致还是按照原来的订单进行下单。设计师也表示他虽然已经离职但也在积极的为朱女士寻求解决方案,但公司负责人始终避而不谈的态度让他也无可奈何。
而据设计师透露,公司还存在拖欠离职员工工资,工人的款项不及时下发以及一些押金不积极退等情况,而像遇到朱女士家的问题的业主远远不止她一人,就他负责的就有七、八家有进行投诉,但目前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本来想着下半年能入住新家的朱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摊上这么个事儿,眼看着上梁的好日子日渐临近那装修却迟迟不能完工,朱女士该怎么办呢?如果朱女士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具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据设计师称,公司现在很多岗位的人员都已经离职,仅剩一些工程人员还在做一些扫尾工作。之前工程上一旦出了问题,公司都会把责任全部推给员工,虽然这次朱女士家的问题公司将全部责任“甩锅”给他,但他表示自己并没有错,并表示如果朱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他将全力配合。
那么设计师的说法在法律层面站得住脚么? 江苏法舟(靖江)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当事人提供的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落款均是由公司盖章,与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设计师属于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工作人员参与的经营活动由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设计师并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而根据朱女士提供的装修合同中显示:因装修公司逾期完工应该向朱女士赔付每日千分之0.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装修款总额的3%。律师认为这条约定,家装公司明显的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减免了自身责任,属于霸王条款。 王律师表示:如果说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因为逾期施工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明显高于双方的约定,则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要求对方来承担其实际损失的相应数额进行赔偿。 同时律师还建议消费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装修时一定要做好材料的验收工作,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相应的产品规格、型号、颜色并备注在合同中,包括施工的时长、期限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在验收相应的货物时,一定要提前验收合格之后再进行安装。
花光所有的积蓄好不容易买了套房,最后还一不小心入了装修“坑”,我们说,现在家装行业竞争激烈,为了拉业务,装修公司往往都说自己家的施工好。施工不仅看资质,更看具体服务的业主感受,考察装修公司不仅要看样板工地,更要听以往装修业主的反馈,多与已经在这家装修公司施工的业主聊聊,这样才能真实的了解服务情况。装修是件大工程,找对了装修公司,真的能帮业主省下不少精力。 对于朱女士的遭遇你怎么看?装修公司的“坑”你遭遇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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