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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无社保,靖江一员工在职遇严重全责事故,自掏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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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却因全责需自行承担医疗费,靖江一劳动者李某(化名)一度陷入绝境。近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协助下,绝境中迎来转机。

事情要从李某的工作经历说起,此前他入职一家个体商户,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商户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不料,李某在职期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经相关部门认定,李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未缴纳社保,5万余元的医疗费用需全额自行承担,这对李某而言是沉重负担。在多次与商户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该案件由江苏三问律师事务所朱晓凤律师承办。援助律师接手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深度分析。律师发现,尽管李某和所在商户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其提供的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清晰证实他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相对固定,且日常工作需接受店铺负责人的支配和管理,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这意味着,商户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分析,尽管李某和所在商户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李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可证实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相对固定,且需接受店铺负责人的支配管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

基于此,朱晓凤律师协助李某启动仲裁程序,并积极推动调解工作。最终,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该商户同意向李某支付4万元医疗费用补偿金,双方约定以分期支付方式履行。目前,商户按照协议如期支付补偿金。

律师提醒,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求职者入职时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严格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从源头上规避劳动纠纷,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案也给所有劳动者提了个醒: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提供工资转账、工作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证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遭遇不公时仍可通过法律途径**。遇到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部门求助,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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