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u0 w k2 j+ _9 ]$ k6 o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 省**关于 靖江部分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 此次涉及靖江4个镇 约18.95公顷土地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江苏省人民** 关于靖江市2025年度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 J; A2 _% v ` ^
+ @$ a" R( b$ V2 L% |9 k
靖江市人民**: 你市呈报的(靖)地呈字[2025]第15号靖江市2025年度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位于靖城镇五圩村12.3024公顷集体农用地和0.334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靖城镇五圩村1.142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13.779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2.3024公顷,征收土地13.7798公顷。由你市人民**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通过易地补充的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9.6363公顷(其中水田7.5231公顷)。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相关乡镇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9 Z8 K+ g! r+ J4 L
1 p( C: [. s0 O, N) a$ o2 ~+ e# L0 s, h' ?- N# \ p
5 ~! Q% v3 [& S" i/ M! U" ^8 n
江苏省人民** 关于靖江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 Z, A6 F- h0 l
/ s: r/ s5 ^1 u! F, S }
靖江市人民**:+ O4 d, M4 F; _+ S+ X
你市呈报的(靖)地呈字[2025]第16号靖江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位于斜桥镇新木村0.0596公顷集体农用地和0.000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斜桥镇新木村、孤山镇镇集体等地区合计1.247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1.307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596公顷,征收土地1.3073公顷。由你市人民**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通过易地补充的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0.0380公顷(不涉及水田)。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相关乡镇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 i" F" Q. Y0 b( ^. C2 z0 \. [- I& I" k
江苏省人民** 关于靖江马曲公路延伸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 ( @( U+ b7 o1 q0 X: H: M
. z% s$ h* l; v5 s9 I
泰州市人民**: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靖江马曲公路延伸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5〕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将位于马桥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3480公顷(耕地1.6228公顷)、未利用地0.30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马桥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100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865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3480公顷,征收土地3.8653公顷。由当地人民**依法依规供应,作为靖江马曲公路延伸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靖江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 N% l* T" `( k0 R
7 A" O1 d4 A+ M: N* j0 N q4 S. U- H2 h7 Q
$ V. ?- e+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