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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用了"问题油"?罚2030元!靖江餐饮老板别踩这些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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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油条用了"问题油"?罚2030元!餐饮老板别踩这些红线
餐饮店的一根热油条
藏着最实在的民生温度
也连着最严格的安全底线
近日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的一行政处罚案例
给所有餐饮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别让"小疏忽"酿成"大代价"
案例违法事实
靖江市某亮餐饮店在2025年7月购进了5桶一级大豆油用于煎炸油条,8月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时发现,这批煎炸过程中使用的油,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最终,该经营者被没收违法所得30元,并处以2000元罚款,合计罚没20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5)X00065号)。
食品原料合格不代表使用过程合规
很多餐饮老板可能会疑惑:我进的是正规厂家的大豆油,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手续证明,怎么还会违法?这恰恰是最容易踩的误区——食品原料合格不代表使用过程合规
根据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问题出在"极性组分"超标。这是植物油在煎炸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随着煎炸时间延长,含量会不断升高,长期食用可能对肝脏、心血管系统造成损害。我国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对煎炸用油的极性组分有明确限值,一旦超标就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案例中的经营者虽然索证索票齐全,但忽视了煎炸用油的过程管控,最终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和第五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的规定。
警示
这起案例罚没金额不算特别高,但对餐饮行业的警示意义重大。尤其是做煎炸类食品(油条、炸鸡、薯条等)的经营者,务必做好:严控煎炸用油"生命周期";索证索票不能流于形式;主动配合抽检,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也可以通过简单方法规避风险:一是观察油的状态,若煎炸油颜色过深、表面有大量泡沫或杂质,尽量避免购买;二是选择客流量大的商家,这类商家用油周转快,新鲜度更有保障;三是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食品安全无小事
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
都需要绷紧这根弦
经营者守住底线,消费者提高警惕
才能让餐桌更安全、吃得更放心
8 K. B: E6 `% v  L& D3 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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