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编辑 发表于 2024-1-27 13:20:43

关于消防安全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各校外培训机构:寒假已至,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靖江市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如下消防安全提醒: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立即组织一次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配齐配全专**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二、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及疏散示意图,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培训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场所内不得设置集体宿舍,不得设置厨房,要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四、培训场所在培训时段内要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五、培训时段内,不得动火动焊作业以及在建筑外部动火作业;其他时段动火动焊应当履行审批流程,并落实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管看护。六、培训场所应确保安全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外窗、阳台、安全出口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七、每间培训室应当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及与培训学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三层及以上楼层宜配备逃生绳等避难自救器材。八、每月及新班开课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培训场所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电器使用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培训期间的安全。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工作人员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与周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及时处置初起火灾。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十、严禁事项:严禁使用泡沫夹芯等彩钢板建筑;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擅自停用、关闭、遮挡消防设施设备,埋压、圈占消火栓,破坏防火分隔,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超负荷用电或者改变电气保险装置,违规使用电烤炉、红外辐射取暖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及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颗粒炉取暖、照明,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靖江市教育局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靖江市科学技术局靖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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