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编辑 发表于 2023-10-13 10:46:42

靖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补充登记公告

靖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补充登记公告

根据《市**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靖政发〔2023〕38号)的部署安排,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外卖、网约车、代驾、跑腿、民宿等网络经济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5日间,可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赴经营地所在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设立的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受理点集中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靖江市经普办或各地普查机构举报。
靖江市经普办监督咨询电话:0523-89181319;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集中登记点咨询电话:靖城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0231939城南园区(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1155026季市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541885孤山镇(城北园区)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9801850523-84873177斜桥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0236589西来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233970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9109136马桥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585022新桥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315616生祠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0236961东兴镇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689070滨江新区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692881江阴园区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0523-84637020
特此公告。靖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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