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编辑 发表于 2022-6-18 15:29:51

靖江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勤学有道,“双减”致远。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我们温馨提醒您:一、知晓了解“双减”政策1.学科培训规定。根据“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2.培训项目分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生物、物理、化学等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请家长注意分辨。二、自觉抵制违规培训目前,我市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已转型或注销,不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请您切莫再为孩子购买学科类培训课程。违规从事学科培训的“地下”机构和个人,达不到办学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金监管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条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退费纠纷,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三、审慎选择非学科类机构家长如需给孩子选报非学科类培训,一定要审慎选择合法正规的机构,选择时请关注以下四点:一是场所公示。家长须查看机构是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情况、培训内容及课时、收费项目与标准、预收费监管专户、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二是缴费时段。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时,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预缴费时间不要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三是培训合同。请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四是培训发票。家长要索取正规发票,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并注意妥善保管收费凭证。特别提醒:目前,我市公办学校均不招收初、高三复读学生,我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不具备举办初、高三复读班的资质。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努力,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培养让孩子终身受益的心理素养、强壮体魄和健康人格,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欢迎与我们共同监督,如您发现有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的,可向教育部门反映。举报电话及邮箱靖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9118255举报邮箱:jjeduzs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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